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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复旦大学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6-11  |  阅读次数:892次  |  字体大小 [ ]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我校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按照上级部门布置,今年的此项工作有重大调整,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受理范围

200911以后进校,现为在编在岗担任教学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非院、系教学科研部门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可申请。

附属医院担任教学工作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可申请。

二.条件

1.身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3.学历学位条件:具备研究生(硕、博士)或者大学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4.身体要求: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具体要求请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om.cn)参阅《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具体规定(试行)》指定的体检医院为4家:新华医院、瑞金医院、市六医院、电力医院)

5.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为贰级乙等(80分)以上(教授、副教授、博士免)。测试地点及办法请登录“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网址:http://psc.shyywz.com/jeecms/

6.教育、心理学要求:申请者须取得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三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教授、副教授、博士免)

    7.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面试、笔试和试讲等考核形式进行。

申请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参加学校相关专家组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考察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教授、副教授、博士免)

三.认定工作实施步骤

()委托各院、系指定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成立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小(简称“测试专家小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负责本单位认定工作有关事宜。

()各单位作好宣传公示、咨询服务工作,使申请人员了解范围、受理期限、申请条件、受理机构、提交材料、认定程序。

()申请人须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身份证号码千万不可填错,表格请见附件)。。

()申请人需于以下时间节点内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1)9月1前完成拍照工作,以便申请人在网上登陆个人信息时,上传并核对个人照片信息及供制作证书用。请自接通知之日起,速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延安西路900304(近江苏路口)“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数码照相室”参加拍摄(每周五下午13001600,其余时间不接待)

2)9月25前完成体检工作(体检时请带好体格检查表,体检时间请见体检表的备注,表格请见附件)

3)9月25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教授、副教授、博士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周期较长,请尽早报名测试。

 ()各单位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830前,申请人(教授、副教授、博士除外)向本单位认定工作负责人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符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设计”(表格请见附件),教案题目由各单位测试专家小组指定;

915前,各单位的认定工作负责人及“测试专家小组”负责完成对申请人(教授、副教授、博士除外)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工作,填写“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表格请见附件),并由测试专家小组两名以上专家签名。

(各单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也可结合申请人平时的教学效果直接评价)

()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925),向所在单位提交如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登陆网上申请后的打印件、须有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登陆网上申请后的打印件,填写要求:本表14栏由申请人本人填写;512栏由申请人所在院、系负责人鉴定,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名,最后由人事处加盖公章。填写时要求使用钢笔或填写后墨水不易褪色、水浸后不易脱落的笔进行填写。)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三门专业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教授、副教授、博士免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复印件1(教授、副教授、博士免交)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非上海户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复印件各1)

7)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在学校保卫处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8)体格检查表(登陆网上申请后的打印件1(带条形码)及已经过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格检查表复印件1份,将后表附在前表上);

9)《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1(由单位测试专家小组两名以上专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教授、副教授、博士免交)

10)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复印件,教授、副教授、博士免交);

3)4)5)6)的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查验,查验核对后当面返还本人,每人的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收齐后交人事处师资办。

()所在单位逐一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填写的内容是否确切可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需补齐,发现其中有疑问的要进行核实。

  ()请各单位按时分2次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630前报送以下2项:

a)201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

b)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原件及电子版(表格请见附件);

925前报送申请人基本材料(硕士及本科学士共10,教授、副教授、博士共6)

四.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申请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登陆网上申请时间为91日至15日,如过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届时请及时登陆申请。登陆方式:www.shehr.cn→在线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注册名请统一使用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请统一使用65642279

  

 

附:1)201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2)复旦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成员名单

3)“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体格检查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表  

6)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

以上表格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彭小林     电话:65642279

师资办email地址:shizi@fudan.edu.cn

 

 

                      复旦大学人事处                                       

                                           2010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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