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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10  |  阅读次数:869次  |  字体大小 [ ]

各院系、各部门: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200811月,上海商学院一学生宿舍因学生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结果导致4名女生在火灾中跳楼身亡,惨剧历历在目。

为贯彻新《消防法》的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和安全工作,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在前阶段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火灾隐患和“死角”,进一步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措施。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用电、取暖等电器设施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火锅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消防通道堵塞。对于发现的问题,凡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冬季工作要以控制火灾及恶性事故为目标,以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重点实验室、学生活动场所、超市、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危险物品仓库、配电房、锅炉房、建筑工地、临时工宿舍等人员、贵重物资集中的场所为重点;要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因疏于管理而引发火灾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冬季防火工作中,各单位要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前期未进行该项活动的单位应尽快组织、落实,已进行教育活动的单位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向广大师生员工宣讲防火和自救的基础知识,增强他们的防火警觉性和自觉性。各单位可在校保卫处的指导下,举办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技能训练和现场操作演练,在实践中提高师生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严格实行防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凡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都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近期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一方平安。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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