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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4-26  |  阅读次数:831次  |  字体大小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的设立主要依托学校“985工程”三期人才培养资助计划,旨在加强医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在校医学研究生积极开展各项创新性强、具有学科前沿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现将申报“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资助对象一般为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博士学位研究生或硕博连读已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优秀者,提出申请时间必须在预期毕业至少一年之前。

2.已承担学校研究生院科研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 申报者所在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3.项目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4.项目设计科学、规范,论证客观、充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课题可优先资助;

5.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项目经费及管理

1.项目的评选工作需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本年度拟资助医学研究生三十名,每项金额为3万元;

3.申请者应首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审核、筛选和推荐,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

4.资助项目的经费将直接划拨到研究生名下,研究生可凭科研工作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经费支出限定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调研费用,包括资料的搜集、必要的出差等方面的费用;

2)与资助项目相关的实验材料费用;

3)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5.获资助的项目不得更换承担人。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由研究生向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含经费决算)报告。剩余经费退回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

四、申报流程

各院系将以下材料审核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1.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

2.医学研究生明道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2)
                                         
                                          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

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请于5月31日前将申请书提交给明道楼206室于专宗老师处,申请书请在IBS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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