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流程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流程
环节 | 要求 | 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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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入党申请书 | 本人自愿提出,一个月党组织派人谈话 | 党支部 |
2、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党员推荐或群团(28岁以下)组织推荐 支委开会后决定上报研究院党总支备案 | |
3、制定培养联系人 | 1-2名正式党员 | |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环节 | 联系人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预审表》,支部书记把关,结合培养对象每三个月提交一次的思想汇报内容,每半年填写考察意见,参加党校学习 | |
5、确定拟发展对象 | 在听取党小组、联系人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上报 | |
6、确定入党介绍人 | 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一般为培养联系人担任 | 党总支 |
7、政治审查 | 1、对发展对象身份审查 2、对其配偶/父母/成年兄妹政审 3、函调材料由审查对象所在党组织提供 | |
8、党总支预审 | 1、预审会议审议入党资格(支部书记汇报拟发展对象表现) 2、审核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预审表》、党校证书、思想汇报等) 3、检查是否列入当年发展计划 4、预审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 |
9、发展公示 | 1、不少于7天(其中必须包含5个工作日) 2、书面反馈党支部 | |
10、发放《入党志愿书》 | 《入党志愿书》编号与发展对象一一对应并指导其填写 | |
11、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 1、接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书面通知后召开大会 2、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要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个表决;赞成人数要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 党支部 |
12、入党谈话 | 总支委员/组织员 | 党总支 |
13、复核审批 | 1、复核全部材料 2、三个月内审批 3、反馈审批信息 4、录入信息系统 | |
14、材料送审组织部 | 材料完整、规范;及时报送 | |
15、入党宣誓仪式 | 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每半年一次,集中进行入党宣誓 | |
16、材料保管 | 1、从组织部取回材料后,及时修正材料中不规范的地方 2、专人保管,及时提醒支部书记联系考察预备期满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