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首页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关于生物学研究院支持医学表观遗传与分子代谢实验室建设的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18-05-11  |  阅读次数:968次  |  字体大小 [ ]

       为了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按照学术优先、育人优先、有利于各类队伍建设的原则,生物医学研究院近年来积极推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对IBS近年来新引进人才的支持,鼓励科研人员更好的开展研究工作,现结合IBS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草案:

一、支持PI招聘博士后

1、研究院每位全职PI或激活的双聘PI可以申请一个博士后经费配套名额。

2、每年10月31日前可以向研究院提出下一年度博士后配套申请。

3、获得批准资助的博后每人每年将得到研究院配套支持博士后工资5万元,可连续申请支持两年,但需要在每年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生物医学研究院博士后配套经费申请表》,提出下一年资助申请计划,以利于研究院统筹安排下一年的整体预算。

4、研究院在每年学校预算下达后将配套经费一次性下达给获批的PI名下,博士后配套工资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每年下达的经费需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如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将在年底自动清零,研究院不再补发。

二、支持PI招聘科研助理

1、新引进的全职PI,且在3年首聘期内配套启动经费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员,有资格可以申请招聘租赁制科研助理经费配套。或在聘期内没有获研究院配备科研助理支持的PI,有资格申请招聘科研助理经费配套。

2、每位符合申请条件的PI可以申请一个租赁制科研助理配套名额。

3、获得资助的PI,研究院每人每年配套5万元科研助理工资,原则上连续支持两年,但需要每年10月31日前向研究院递交《生物医学研究院科研助理配套经费申请表》,提出下一年度资助申请计划,以利于研究院统筹安排下一年的整体预算。

4、研究院在每年学校预算下达后将配套经费一次性下达给获批的PI名下,研究助理配套工资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每年下达的经费需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如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将在年底自动清零,研究院不再补发。

6、如租赁制科研助理在2年合同期内离职,研究院不再向PI补发未执行的配套资金。

        每年在PI提出申请后,学院会统筹所有申报需求,择优入选纳入下一年学院预算中,院党政联席会将根据下一年度学校批复的预算,最终决定是否最终立项支持。下一年年4月前,学院党政联席会将公布最终支持名单,并下达配套经费。凡获得资助的博士后或者科研助理发表的论文署名必须符合研究院论文署名单位的要求,否则将不予获得持续支持。

       申请表格可从http://ibs.fudan.edu.cn/service.php?type=2下载。申请人在填写好相应的申请表格后递交给院办人事秘书备案。

联系人:梁微

邮箱:liangwei7402@fudan.edu.cn

办公电话:54237007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党政联席会议。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8年4月25日


Top